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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伐曲波帕 (Avatrombopag)

阿伐曲泊帕(苏可欣)

全部名称:

马来酸阿伐曲泊帕片、阿伐曲泊帕、苏可欣、AvatrombopagDoptelet

适应症:

1、治疗慢性肝病 (CLD) 患者的血小板减少症。

2、治疗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 (ITP) 患者的血小板减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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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伐曲波帕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用药详情请谨遵医嘱)

 

适应症

阿伐曲泊帕(苏可欣)适用于:

1、治疗慢性肝病 (CLD) 患者的血小板减少症

 阿伐曲泊帕(苏可欣)适用于治疗计划接受手术的慢性肝病成人患者的血小板减少症。

 

2、治疗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 (ITP) 患者的血小板减少症

 阿伐曲泊帕(苏可欣)适用于治疗对既往治疗反应不充分的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成人患者的血小板减少症。

 

用法用量(具体详细用法遵医嘱)

1、慢性肝病患者的推荐剂量

 

在预定手术前1013天开始服用阿伐曲泊帕(苏可欣)。建议的阿伐曲泊帕(苏可欣)每日剂量基于患者在预定手术前的血小板计数。患者应在最后一次服用阿伐曲泊帕(苏可欣)58天后接受手术。

 

阿伐曲泊帕(苏可欣)每天口服一次,连续服用5天,饭后服用。如果漏服,患者应在记起后立即服用下一次剂量的阿伐曲泊帕(苏可欣)。患者不应一次服用两剂以弥补漏服的剂量,而应在第二天的正常时间服用下一剂量;应完成全部5天的服药。

 

:计划接受手术的慢性肝病患者的推荐剂量和持续时间


 

在慢性肝病患者的临床试验中,阿伐曲泊帕(苏可欣)仅作为5天每日一次的单一给药方案进行了研究 。慢性肝病患者不应服用阿伐曲泊帕(苏可欣)试图使血小板计数恢复正常。

 

监测:在使用阿伐曲泊帕(苏可欣)治疗前和手术当天进行血小板计数,以确保血小板计数充分增加。

 

2、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的推荐剂量

 

根据需要使用最低剂量的阿伐曲泊帕(苏可欣),以达到并维持血小板计数大于或等于 50×109/升,从而降低出血风险。根据血小板计数反应调整剂量。 

 

请勿使用阿伐曲泊帕(苏可欣)使血小板计数正常化。

 

初始剂量方案:开始服用阿伐曲泊帕(苏可欣)时,起始剂量为20毫克(1),每日1次,与食物同服。

 

监测:开始使用阿伐曲泊帕(苏可欣)治疗后,每周评估血小板计数,直至血小板计数稳定在大于或等于50×109/升,此后每月获得血小板计数。 

 

停用阿伐曲泊帕(苏可欣)后至少4周内,每周检测血小板计数。

 

根据血小板计数反应调整剂量。每日剂量不得超过40毫克(2)

 

: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的阿伐曲泊帕(苏可欣)剂量调整


 

 

:用于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患者滴定的阿伐曲泊帕(苏可欣)剂量水平


 

 

*除服用中度或强双重诱导剂或中度或强CYP2C9CYP3A4双重抑制剂的患者外,所有患者的初始给药方案。

 

如果出现漏服剂量,患者应在想起漏服剂量时立即服用。患者不应一次服用两剂来弥补错过的剂量,应按照当前方案服用下一剂。

 

停用:如果在4周最高剂量40毫克(每日一次)给药后血小板计数未增加至大于或等于50×109/升,则停用阿伐曲泊帕(苏可欣)。如果服用20毫克(每周一次)2周后血小板计数大于400×109/升,则停止服用干酪酸。

 

3、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患者CYP2C9CYP3A4合用中度或重度双重诱导剂或抑制剂的推荐剂量

 

在接受合用药物治疗的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患者中,推荐的阿伐曲泊帕(苏可欣)起始剂量汇总于下表。

 

:基于合用药物的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患者推荐的干酪素起始剂量

 


 

不良反应

血栓/血栓栓塞并发症

 

在接受阿伐曲泊帕(苏可欣)治疗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在≥3%的患者中)总结如下。

 

:使用干酪素治疗的慢性肝病患者发生频率≥3%的不良反应——汇总数据ADAPT-1ADAPT-2




禁忌症

阿伐曲波帕的禁忌症:

1. 对阿伐曲波帕过敏:如果患者对阿伐曲波帕或类似药物产生过敏反应,如荨麻疹、呼吸困难或严重皮肤反应等,那么该药物为禁忌。

2. 存在血栓风险:由于阿伐曲波帕可以增加血小板数量,可能导致血栓形成的风险增加。因此,对具有已知血栓栓塞风险因素(包括遗传性血栓前疾病,如凝血因子V Leiden、凝血酶原20210A、抗凝血酶缺乏症或蛋白C或蛋白S缺乏症)的患者使用阿伐曲波帕时,应考虑潜在的血栓形成风险增加。

3. 妊娠和哺乳期:目前关于阿伐曲波帕在妊娠和哺乳期的安全性数据有限,因此一般不建议在这些阶段使用。

请注意,这只是一些常见的禁忌症,并不能代表所有的禁忌条件。在使用阿伐曲波帕之前,务必与医生进行详细讨论和评估,并遵循其专业意见。医生将考虑患者的具体情况并权衡利弊,确保合适的治疗方案。

 

 注意事项

血栓/血栓栓塞并发症

阿伐曲泊帕(苏可欣)是一种血小板生成素(TPO)受体激动剂,TPO受体激动剂与慢性肝病或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的血栓形成和血栓栓塞并发症有关。在慢性肝病患者中,接受阿伐曲泊帕(苏可欣)治疗的患者中有0.4%(1/274)发生血栓栓塞事件(门静脉血栓形成)。在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患者中,7%(9/128)接受阿伐曲泊帕(苏可欣)治疗的患者发生血栓栓塞事件(动脉或静脉)

 

当给已知血栓栓塞危险因素的患者使用阿伐曲泊帕(苏可欣)时,考虑潜在的血栓形成风险增加,包括遗传性血栓形成前疾病(例如,Factor V Leiden,凝血酶原20210A,抗凝血酶缺乏或蛋白CS缺乏)

 

慢性肝病或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患者不应服用阿伐曲泊帕(苏可欣)试图使血小板计数恢复正常。监测血小板计数并遵循剂量指南以达到目标血小板计数。监测接受阿伐曲泊帕(苏可欣)的患者是否出现血栓栓塞事件的体征和症状,并及时进行治疗。

 

特殊人群用药

1、妊娠期

 

根据动物生殖研究的结果,当对孕妇给药时,阿伐曲泊帕(苏可欣)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伤害。孕妇中有关阿伐曲泊帕(苏可欣)的可用数据不足以告知药物相关的不良发育结局风险。在动物生殖研究中,当在动物的器官形成和泌乳期间给药时,口服阿伐曲泊帕(苏可欣)会导致不良发育结局。然而,这些发现是在基于AUC的暴露量下观察到的,该AUC显著高于在每日一次60毫克最大推荐剂量下患者中观察到的AUC。告知孕妇对胎儿的潜在风险。

 

2、哺乳期

 

尚无关于avatrombopag在人乳中的存在、对母乳喂养的儿童的影响或对产奶量的影响的信息。哺乳动物的乳汁中存在avatrombopag。当药物存在于动物乳中时,药物很可能存在于人乳中。由于使用阿伐曲泊帕(苏可欣)母乳喂养的儿童可能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因此在使用阿伐曲泊帕(苏可欣)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2周内不建议进行母乳喂养。

 

3、儿童使用

 

尚未确定阿伐曲泊帕(苏可欣)在儿科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老年用药

 

阿伐曲泊帕(苏可欣)临床研究未纳入足够数量的65岁及以上受试者,无法确定他们的反应是否与较年轻受试者不同。其他已报告的临床经验尚未发现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之间的应答差异。

 

药物相互作用

其他药物对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患者使用阿伐曲泊帕(苏可欣)的影响

 

1CYP2C9CYP3A4 的中度或强效双重抑制剂

 

同时使用中度或强效 CYP2C9  CYP3A4 双重抑制剂会增加阿伐曲波帕格的AUC,这可能会增加阿伐曲泊帕(苏可欣)的毒性风险。与CYP2C9CYP3A4的中度或强效双重抑制剂同时使用时,减少阿伐曲泊帕(苏可欣)的起始剂量。

 

对于在接受阿伐曲泊帕(苏可欣)治疗的同时开始使用CYP2C9CYP3A4的中度或强效双重抑制剂的患者,应监测血小板计数,并根据需要调整阿伐曲泊帕(苏可欣)的剂量。

 

2CYP2C9CYP3A4的中度或强力双重诱导剂

 

CYP2C9CYP3A4的中度或强力双重诱导剂同时使用会降低阿伐曲波帕的AUC,从而可能降低阿伐曲泊帕(苏可欣)的疗效。与CYP2C9CYP3A4的中度或强效双重诱导剂同时使用时,增加阿伐曲泊帕(苏可欣)的推荐起始剂量。

 

对于在接受阿伐曲泊帕(苏可欣)治疗期间开始使用CYP2C9CYP3A4的中度或强效双重诱导剂的患者,应监测血小板计数,并根据需要调整阿伐曲泊帕(苏可欣)的剂量。

 

3、慢性肝病患者

 

慢性肝病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药物过量

如果用药过量,血小板计数可能过度增加,并导致血栓形成或血栓栓塞并发症。密切监测患者和血小板计数。根据护理标准治疗血栓性并发症。

 

目前尚未确定用于治疗过量服用干眼症的解毒剂。

 

血液透析预计不会增加阿伐曲泊帕(苏可欣)的排出量,因为阿伐曲泊帕(苏可欣)经肾脏排出的比例仅约为6%,并且与血浆蛋白高度结合。

 

成分

活性成分:avatrombopag

 

非活性成分:一水乳糖、胶体二氧化硅、交聚维酮、硬脂酸镁和微晶纤维素。

 

片剂包衣膜:聚乙烯醇、滑石粉、聚乙二醇、二氧化钛、氧化铁黄。

 

性状

片剂

 

贮存方法

1储存在20°C25°C温度下,允许波动范围为15°C30°C

2将药片保存在原包装中。

3将药品放在儿童触碰不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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