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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癌症)
试验名称
评价 BYS10 片治疗 RET 基因融合或突变的晚期实体瘤的安全性、耐 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有效性的开放、多中心Ⅰ/Ⅱ期临床研究
申办方:白云山
1、病理报告
2、既往治疗方案
3、出入院记录
4、近一次血项报告
5、近一次CT报告
治疗方案
试验药组
对照药组
药物介绍
BYS10 片(RET小分子抑制剂)
用药介绍
片剂,25mg,100 mg,空腹口服,每天一次,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
入排标准
入选标准
1. 18-75,ECOG评分0~1;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2. 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转移性实体瘤患者。
3. I 期:晚期实体瘤患者,无标准有效治疗方案,或经标准治疗方案无效,或不耐受或不适合或无法获得标准治疗方案的患者。
4. II 期:所有受试者必须是经肿瘤组织学基因检验为 RET 融合或突变(不包括同义、移码和无义突变)局部晚期/转移 性实体瘤,包括以下 4 个队列:
队列 1:接受过铂类化疗的 RET 基因融合非小细胞肺癌 (NSCLC)。
队列 2:接受过多靶点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凡德他尼和/或卡博 替尼、安罗替尼、索拉非尼、索凡替尼、乐伐替尼)治疗的 RET 基因突变甲状腺髓样癌(MTC)。
队列 3:接受过一线标准治疗(适合放射碘治疗者须为放射碘 难治)的 RET 基因融合甲状腺癌(TC)。 队列 4:接受过一线标准治疗(除非无标准治疗或研究者认为 不适合标准治疗)的其他具有 RET 基因异常的晚期实体瘤。
5. 既往接受过有RET抑制活性的多激酶抑制剂(MKI)的患者可以入组,具体药物定义可由主要研究者与申办者共同商议确定;
6. 根据RECIST 1.1标准或神经系统肿瘤反应评价(RANO)标准(针 对颅内原发肿瘤),筛选期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7. 主要器官功能基本正常,筛选期实验室检查值符合标准。
8. 同意提供存档肿瘤组织样本,或可进行肿瘤组织活检(仅I期:如果新鲜组织和归档的组织均无法获得,则可在与申办方协商同意 后入组患者)。
排除标准
1. 接受过以下抗肿瘤治疗: 首次给药前14天或5个药物半衰期内接受过全身抗肿瘤治疗(免疫治疗或其他抗体药物治疗除外)和任何形式的放射治疗。 首次给药前28天内进行过免疫治疗或其他抗体药物治疗(首次给药前免疫相关毒性必须降至<2级);
2.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中性粒细胞因子支持治疗。
3. 患者在首剂量前14天或5个药物半衰期内使用过 CYP3A或CYP2C8强抑制剂或强诱导剂。
4.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除诊断、活检、引流术外的其他治疗性手术;
5. 存在已知除RET外的主要驱动基因改变(如NSCLC的EGFR, ALK,ROS1或BRAF基因改变;肠癌的KRAS,NRAS或BRAF基 因改变)。
6. 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包括房颤、室上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动过 速或室颤),或有症状需药物治疗的冠心病患者;半年内发生心 肌梗塞者;充血性心力衰竭者。
7. 筛选期Fridericia校正QT值(QTcF间期)>470msec,或正在接受已 知的会延长QT/QTc间期的药物治疗,或存在可能延长QTc间期的 其他因素。
8. 存在原发性、转移性中枢神经系统肿瘤,以下情况除外:使用稳 定剂量类固醇(≤4mg/天地塞米松或同等剂量其他激素)维持或 减量2周以上无症状者,或不需要类固醇治疗者。
9. 患有吞咽困难或者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且处于急性发作 期(比如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或短肠综合征)或其他吸收 不良情况。
10. 有需要治疗的间质性肺病病史、放射性肺炎病史或临床活动性间 质性肺病者(I期研究已知的肺间质疾病、肺间质纤维化或既往有 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导致的肺炎病史)。
11.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者,或对研究药物的任何活性或非活性成分过 敏者。
12. 首次给药前,尚未从任何既往治疗引起的不良事件和/或并发症中恢复至正常或≤1级。脱发、色素沉着(任何级别)、外周感觉神 经病变(≤2级)的患者可以入组。
13. 首次给药前4周内作为受试者参加其它临床试验(筛选失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