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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
全部名称:
吉非替尼片、吉非替尼、易瑞沙、伊瑞可、Gefitinib、IRESSA
适应症:
适用于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这些患者的肿瘤经FDA批准的测试检测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 (EGFR) 第19号外显子缺失或第21号外显子(L858R)置换突变。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用药详情请谨遵医嘱)
适应症
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适用于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这些患者的肿瘤经FDA批准的测试检测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 (EGFR) 第19号外显子缺失或第21号外显子(L858R)置换突变。
使用限制:除表皮生长因子受体第19号外显子缺失或第21号外显子(L858R)置换突变外,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在肿瘤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突变的转移性NSCLC患者中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立。
适应靶点
EGFR
用法用量(具体用药详情请谨遵医嘱)
1、患者选择
根据肿瘤或血浆标本中是否存在EGFR第19外显子缺失或第21外显子L858R突变,选择接受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一线治疗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病患者。如果在血浆标本中未检测到这些突变,则在可行的情况下检测肿瘤组织。
2、推荐剂量
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的推荐剂量为250毫克,口服,每日一次,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直至疾病有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请勿在给药后12小时内补服一剂。
3、吞咽固体有困难的患者服用
将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药片滴入4至8盎司的水中,将其浸入水中,并搅动约15分钟。立即饮用液体或通过鼻胃管给药。用4至8盎司的水冲洗容器,然后立即饮用或通过鼻胃管给药。
4、剂量调整
1)药物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
对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停用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最长14天):
a.肺部症状急性发作或恶化(呼吸困难、咳嗽、发热)
b.NCI ctae ALT和/或AST升高2级或更高
c.NCI ctca AE 3级或以上腹泻
d.严重或恶化的眼部疾病(包括角膜炎)的体征和症状
e.NCI ctca AE 3级或以上皮肤反应
当不良反应完全消退或改善至NCI CTCAE 1级时,恢复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治疗。
因以下原因永久停用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
a.确诊间质性肺病(ILD)
b.严重肝功能损害
c.胃肠穿孔
d.持续性溃疡性角膜炎
2)药物相互作用的剂量调整
强CYP3A4诱导剂
在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的情况下,将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增加至500毫克/日,在停用强效CYP3A4诱导剂七天后,以250毫克恢复给药。
不良反应
1、间质性肺病
2、肝毒性
3、胃肠穿孔
4、严重或持续性腹泻
5、眼部疾病,包括角膜炎
6、大疱性和剥脱性皮肤病
禁忌症
1. 饮食宜清淡。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肝转氨酶轻、中度升高的患者应慎用。
9. 肌酐清除率≤20ml/分的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注意事项
1、间质性肺病(ILD)
在所有临床试验中,接受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治疗的2462名患者中有1.3%发生ILD或ILD样药物不良反应(如肺浸润、肺炎、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或肺纤维化);其中0.7%为3级或以上,3例为致死性。
对于呼吸系统症状(如呼吸困难、咳嗽和发热)恶化的患者,停用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并立即进行ILD调查。如果确认为ILD病,则永久停用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
2、肝中毒
在接受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跨临床试验的患者中,11.4%的患者丙氨酸转氨酶(ALT)升高,7.9%的患者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升高,2.7%的患者胆红素升高。5.1% (ALT)、3.0% (AST)和0.7%(胆红素)的患者出现3级或更高级别的肝功能检查异常。致死性肝毒性发生率为0.04%。
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测。在肝功能恶化的患者中停用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在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中停药。
3、胃肠道穿孔
在所有临床试验的2462名接受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治疗的患者中,有3名(0.1%)发生了胃肠道穿孔。在出现胃肠穿孔的患者中永久停用。
4、严重或持续性腹泻
在所有临床试验中,2462名接受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治疗的患者中有3%发生3级或4级腹泻。对严重或持续(长达14天)腹泻停用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
5、眼部疾病,包括角膜炎
在所有临床试验中,在2462名接受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治疗的患者中发生了眼疾病[角膜炎(0.1%)、角膜糜烂和睫毛异常生长(0.2%)、结膜炎、泡性肾炎和干眼(6.7%)]。3级眼部疾病的发生率为0.1%。对于严重或恶化的眼部疾病,暂停或永久停用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
6、大疱性和剥脱性皮肤病
使用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治疗时,曾有发生大疱性疾病的报告,包括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多形性红斑。已有两例患者报告多形性红斑和大疱性皮炎(0.08%)跨非小细胞肺癌试验(研究2、研究3和研究4)。如果患者出现严重的大疱、水泡或剥脱性疾病,应暂停或永久停用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治疗。
7、胚胎-胎儿毒性
根据其作用机制和动物生殖研究数据,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对孕妇给药时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伤害。在动物生殖研究中,从器官发生到断奶期间口服吉非替尼会导致胎儿中毒和新生儿死亡,剂量低于推荐的人类剂量。告知孕妇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告知有生殖潜力的女性在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治疗期间和治疗结束后至少两周内使用有效避孕方法。
特殊人群用药
1、妊娠期
根据其作用机制和动物数据,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对孕妇给药时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伤害。在动物生殖研究中,从器官发生到断奶期间口服吉非替尼,在低于推荐人类剂量的剂量下会导致胎儿中毒和新生儿死亡。告知孕妇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或流产的潜在风险。
2、哺乳期
尚不清楚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是否会经人体乳汁排泄。动物研究表明,动物乳汁中存在的吉非替尼及其代谢产物的浓度高于母体血浆中的浓度。由于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的哺乳期婴儿可能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建议妇女在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治疗期间停止母乳喂养。
3、具有生殖潜力的男性和女性
根据其作用机制和动物数据,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对孕妇给药时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伤害。
建议有生殖潜力的女性在接受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治疗期间以及治疗结束后至少两周内使用有效避孕方法。
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可能导致具有生殖潜力的女性的生育力降低。
4、儿童用药
尚未确定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在儿科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5、老年用药
在参加两项随机、活性对照临床试验的823名患者中,374名患者(45%)为65岁及以上,93名患者(11%)为75岁及以上。未观察到65岁及以上与65岁以下患者之间的总体安全性差异。尚无足够的信息来评估老年和年轻患者之间的疗效差异。
6、肾功能损害
通过肾脏排泄的吉非替尼及其代谢产物不到百分之四(< 4%)。未在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中使用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进行临床研究。
7、肝功能损害
在肝硬化导致的轻度、中度或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根据Child-Pugh分类)和肝功能正常的健康受试者(N = 10/组)中比较了吉非替尼的系统暴露。轻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平均系统暴露量(AUC0-∞)增加了40%,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增加了263%,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增加了166%。监测中度和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接受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治疗时的不良反应。
在一项对13例肝转移瘤患者和14例肝功能正常的肝转移瘤患者进行比较的研究中(基线AST/SGOT的CTC分级、ALP和胆红素之和等于3比5),吉非替尼的系统暴露相似。
药物过量
每周治疗23例患者,剂量范围为1500毫克至3500毫克,且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暴露量未随剂量增加而增加。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大多为轻度至中度,与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的已知安全性特征一致。如果怀疑用药过量,停用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进行支持性护理,并观察直至临床稳定。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用药过量后,没有应采取的具体措施/治疗。
成分
有效成分:gefitinib
非活性成分:一水乳糖、微晶纤维素、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聚维酮、十二烷基硫酸钠、硬脂酸镁
片剂包衣包含:羟丙甲纤维素、聚乙二醇300、二氧化钛、黄色氧化铁和红色氧化铁
贮存方法
1、将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储存在20°C至25°C的室温下
2、将吉非替尼(易瑞沙、Gefitinib)和所有药物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